福建省霞浦县盐田乡和长春镇红树林植被修复项目,登记时间:2026‑03‑20,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正式登记。
一、项目基础信息
• 项目全称:福建省霞浦县盐田乡和长春镇红树林植被修复项目
• 业主单位: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授权)
• 建设管理单位:霞浦县林业局、霞浦县自然资源局
• 审定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
• 适用 CCER 方法学:《红树林营造修复》(国家新发布海洋蓝碳 CCER 方法学)
• 计入期:40 年
• 碳汇规模:年均约812 tCO₂e;计入期累计总减排32466 tCO₂e
• 项目依托工程:2016‑2023 年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SEE 基金会蓝碳标准化试验项目,属于 “蓝色海湾” 滨海生态修复存量工程开发 CCER,不是新造林工程。
• 地理位置:福建宁德霞浦县,盐田乡、长春镇滨海滩涂海域。
二、项目背景
1. 霞浦持续开展红树林修复,至 2025 年底全县红树林约 7000 亩,2023 年后新增修复超 5000 亩,滩涂生物多样性显著提升。
2. 国家正式发布红树林营造、海草床、滨海盐沼三项蓝碳 CCER 方法学,海洋蓝碳正式纳入国家自愿减排市场,结束蓝碳只有试点、没有国家级登记项目的局面。
3. 本项目由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指导,历时 2 年多完成资料编制、现场审定、卫星遥感核验、国家审核登记。
三、监测与审定技术路径
1. 边界划定:盐田乡、长春镇已修复红树林滩涂地块;基准线为修复前裸滩涂情景。
2. 监测手段:实地样方采样 + 无人机航拍 + 卫星遥感影像交叉核验,核算红树林地上、地下以及滩涂沉积物碳库(蓝碳核心,包含沉积物埋藏碳)。
3. 审定重点:土地权属、修复真实性、无额外性风险、碳库分层核算、渗漏风险评估。
4. 后续:按 CCER 规则定期开展现场监测核查,分期签发减排量。
四、商业模式与收益用途
1. 产出 CCER 可用于:全国碳市场控排企业配额抵消、企业碳中和披露、ESG 履约;具备国家级合规效力,区别于地方碳票、碳普惠蓝碳项目。
2. 碳交易收益回流霞浦,用于红树林后期管护、滩涂生态维护,形成 “修复‑碳汇收益‑再管护” 闭环。
3. 经济量级参考:按 CCER 60‑80 元 / 吨测算,40 年理论碳资产价值约 195‑260 万元;项目示范价值远大于直接经济效益。
五、项目里程碑意义
1. 国内第一个国家级登记红树林蓝碳 CCER 项目,证明滨海海洋生态修复成果可以转化为国家认可可交易碳资产,蓝碳正式进入全国 CCER 体系。
2. 为海草床、滨海盐沼等其他蓝碳 CCER 项目提供完整范本,解决确权、监测、沉积物碳核算、审定登记实操路径。
3. 改变过去蓝碳只停留在地方试点、课题示范的状态,打通 “生态修复‑碳量化‑国家登记‑市场交易‑反哺生态管护” 完整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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