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5
合同能源管理本是破解企业节能改造资金不足、技术匮乏的有效模式,节能服务公司投入资金和技术,帮企业完成节能改造,再从节约的能源费用中分享收益,本该是企业与服务公司双赢的选择。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模式却屡屡陷入困境,合作纠纷频发、收益难以保障、低价竞争扰乱市场,很多看似美好的合作,最终要么不欢而散,要么不了了之,让合同能源管理的价值难以发挥,也让不少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望而却步。
最突出的问题是合作双方的信任失衡与付款纠纷。很多用能企业签约时满心期待节能收益,可项目落地后,却以节能效果未达预期、自身资金紧张为由,拖延甚至拒绝支付服务费用。有的企业故意曲解合同条款,将本该自己承担的运营成本转嫁到节能服务公司身上,还有的企业借口双方是“合作关系”,主张共担风险而拒不支付保底服务费用,让节能服务公司陷入“干了活拿不到钱”的尴尬。而节能服务公司为了拿回投入,往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维权,甚至诉诸法律,不仅增加了运营成本,也挫伤了其参与项目的积极性。
低价竞争的乱象,进一步加剧了行业的困境。随着大量资本涌入,不少节能服务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不惜低于成本价中标,靠“实业亏损、资本市场补”的模式维持运营。这种恶性竞争不仅让行业整体利润持续下滑,还埋下了严重的运营隐患——低价中标后,部分公司只能通过偷工减料、降低服务标准来压缩成本,导致节能效果不达标,最终损害用能企业的利益,也让整个行业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节能服务公司自身的融资难题,也让项目推进举步维艰。多数节能服务公司属于轻资产企业,缺乏合格的抵押物,银行往往不受理其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质押,导致其融资难、融资贵。很多公司只能靠私人房产抵押、高息社会融资获取资金,融资成本居高不下,一旦遇到项目回款延迟,就会陷入资金链紧张的困境,甚至无法维持项目的正常运营,最终只能中途终止合作。
除此之外,政策支持的弱化也让行业发展雪上加霜。以往的财政奖励、税收优惠等政策相继退出,部分税收减免政策申请流程繁琐、难度加大,进一步压缩了节能服务公司的利润空间。而节能效益的计算缺乏统一的实操标准,双方往往在节能量核算上产生分歧,加上部分用能企业对节能效益的认知不足,只关注短期成本,不愿为长期节能收益投入,让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难以广泛推广。
合同能源管理的困境,从来不是单一环节的问题,而是信任缺失、市场混乱、融资困难、政策支撑不足等多重因素交织的结果。这种模式的初衷是实现节能与效益的双赢,但现实中的各种尴尬,让很多合作难以持续。唯有规范市场秩序、化解合作纠纷、完善融资和政策支持,才能让合同能源管理真正发挥作用,既帮助企业实现节能降本,也让节能服务行业实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