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3
近日,江西省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与儒乐湖管理处正式签署《赣江新区儒乐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综合修复区共建协议》,标志着该区域生态环境替代修复工作迈入规范化、系统化新阶段。
据悉,综合修复区选址于儒乐湖公园,旨在打造一个集“替代修复、法治宣教、公众参与、成果展示”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修复区将突出生态修复实践、法治宣传与教育两大核心功能,集中实施水体净化、植被恢复、增殖放流、巡护管护等替代修复项目,同时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参与、亲历生态保护活动的实践场所,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以往,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方式和区域不固定,形成的修复效果并不明显,也很难真正发挥警示作用。通过综合修复区建设,可以将替代修复项目集中统一实施,有效解决“点位难找、修复分散、效果难评”等实际问题。
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组负责人万远表示,“综合修复区的建设,不仅让替代修复有了明确稳定的场所,也让受损的生态环境有了‘看得见、可衡量’的修复载体。更重要的是,公众能够直观感受到赔偿制度带来的生态变化,真正发挥了‘办理一案、修复一域、教育一方’的警示作用。”
儒乐湖公园是赣江新区的生态核心,也是市民休闲的热门打卡地。近期管护人员发现,公园内出现了一些轻微的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以前我们发现草坪被破坏、湖岸有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多次劝导但效果不明显。”儒乐湖管理处王云坦言,“现在有了综合修复区,可以通过赔偿义务人的替代修复行为,教育‘身边人’。公园的小微环境问题不再是‘按下葫芦浮起瓢’,而是走上了系统治理、长效管护的轨道。”
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宝鹏表示:“我们将持续发挥平台作用,以‘小资金’撬动‘大生态’,放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杠杆效应,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生态修复样板工程。”
儒乐湖综合修复区的落地,不仅为小额赔偿资金找到了“聚沙成塔”的用武之地,更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从纸面走向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