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3
随着生态环境治理向纵深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已成为当下环保领域的焦点议题,其隐蔽性强、风险复杂的特点,对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生态环境法典的正式问世,为新污染物治理筑牢了法治根基,中国工程院院士余刚、全国政协委员高吉喜等环保领域专家,结合自身研究与实践,解读新污染物治理的核心痛点与实践路径,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权威指引,也让新污染物治理从“政策推动”正式迈入“法治引领”的新阶段。
专家解读:新污染物治理的法治突破
作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专家委员会专家,余刚院士明确指出,法典的核心价值的在于为新污染物治理奠定了坚不可摧的法治基石。他表示,此前我国新污染物治理主要依托政策文件推进,缺乏国家层面专门法律依据,且长期受国际履约牵引,存在“被动跟随”的局限,而法典第九分编专门设置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条款,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新污染物协同治理的法定定位,推动治理工作从“尽责履约”转向“主动作为”。
余刚院士强调,法典第645条与第649条的设计极具实践意义,前者确立了新污染物风险管控体系,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核心职责;后者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动态管理制度,通过科学评估锁定管控对象,实现精准施策。这一制度设计既兼顾了科学严谨性与产业承受力,也为后续治理措施的迭代完善预留了空间,破解了以往“管控对象模糊、措施针对性不强”的痛点。
专家支招:精准治理的实践路径
针对新污染物治理的系统性难题,专家们结合实践提出了具体路径。高吉喜委员结合自身工作经验表示,科技赋能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卫星遥感技术与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能实现新污染物污染的全覆盖、可回溯监测,为案件取证提供“铁证”,在微塑料、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查中发挥重要作用,大幅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履职效率。
余刚院士则提醒,新污染物治理需兼顾国际接轨与国情实际。他以微塑料管控为例,指出当前其环境风险科学界仍有争议,国际公约也处于谈判阶段,法典未急于将其纳入刚性管控,而是优先管控已成熟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既守住法治底线,也避免给相关产业带来过度压力。同时,他强调,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是关键,需根据科技进展与监测数据及时更新,确保管控措施紧跟风险变化。
专家们一致认为,新污染物治理是系统工程,需凝聚多方合力。既要依托生态环境法典的刚性约束,压实生产、进口、使用环节的主体责任;也要强化科技支撑,推动监测、治理技术迭代;更要加强协同治理,构建“执法+司法+监督”的闭环体系。随着法治体系的完善与实践路径的明晰,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将逐步实现系统化、常态化,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生态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