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9
所谓能耗双控,即每年要控制两个重要指标——能源消耗总量和单位GDP能耗;而碳排放双控,这两个重要指标转变为碳排放总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能控’更强调控制能耗,而‘碳控’更强调对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控制。而指标调整的背后,则与单纯强调能耗的弊端有关。
传统的化石能源和新能源其实都会产生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化石能源是贯穿整个生命周期。新能源在使用阶段几乎不产生直接的碳排放,但在制造、电力生产、资源开采等环节,仍会产生一定的能耗和碳排放。因此,在“能控”时代,各地为了完成能耗目标,既可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也可以控制新能源消费,这可能导致新能源发展受到抑制。而在“碳控”时代,目标是减少碳排放总量,各地将更加注重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费,同时鼓励增加新能源的使用。
此外,传统的化石能源只有一部分是用于能源消费,还可以作为原料,比如石油、天然气都可以作为工业原料、化工原料来使用,单纯“能控”对化石能源也不太公平。这一指标的转变还可以放在“双碳”目标下来理解。2020年9月,中国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把战略重点放在“减碳”上,我们进行能源转型的核心也是降碳。而降碳的主要手段就是要调结构,化石能源用量要减少,非化石能源用量要上升。
其实国家相关部门早就开始推动这一转变。2023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提出要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减排标准的变化将对太阳能、风能、氢能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带来明显利好,预计各地将会把工作重心更加突出地转向新能源发展。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碳足迹管理体系,进一步扩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随着“能耗双控”转向“碳排双控”,相关政策正进入细化、完善阶段,碳足迹核算等碳服务预计将在2026年迎来快速发展期。
2025年12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发布《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一文指出:“坚持碳达峰碳中和牵引,全面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这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指挥棒’。‘十五五’时期,要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各类主体的激励约束制度体系。”文章还提到五个方面的工作,分别是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和产品碳足迹。
‘能耗双控’下对能耗指标的监控已经非常完善,‘碳排双控’作为新的政策导向,其核算方法、数据治理机制以及配套的法规标准目前正处于加速构建和完善的关键阶段。
目前国内碳排放的核算体系仍需进一步建设,本地化碳排放因子库需要持续完善,同时还要促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和基层碳核算能力提升,保障第三方碳核算工作合规开展。
“碳排双控”政策需要进一步构建精准可信的碳数据治理体系,加快建立区域、行业、企业的碳核算制度,为政策落地提供扎实的数据支撑。
一套完善的企业能耗水平核算机制,在硬件方面,主要依赖分级管理的能源计量器具,重点用能单位必须配齐一级、二级、三级计量仪表,比如高精度的皮带秤、电磁流量计等;在软件方面,需要有完善的计量技术规范,企业也需要建立从班组、车间到厂级的多级台账,对重点用能设备的能耗数据进行监测和报告。
碳核算更为复杂。碳核算需要将燃料燃烧的直接排放、购入电力、热力的间接排放及部分生产过程中排放,按照相应的方法学纳入核算框架,碳排放边界与口径尚不清晰;碳核算既依赖活动水平数据,也依赖排放因子与关键参数,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碳核查机制也尚未健全。
碳核算是从下到上的数据收集,相比于从上而下的碳管理,需要更高频、更细化的数据收集。受限于数字化水平有限,很多企业难以实现有效碳核算。“碳排双控”下的重点碳排放企业基本上都是产业链上游的大型企业,相关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就已经展开,地方政府、企业的组织碳盘查能力已经较为完善。
因此,当下难点主要在于产品碳核算。产品碳足迹核算目前仍受限于核算标准的完善和统一,以及企业碳核算数字化程度较低。只有企业能够统计每道生产工序的能耗、物耗,并实现数据在上下游共享后,才能真正开展产品碳核算。
“能耗双控”转向“碳排双控”后,碳核算的进一步细化以及在产业链上的推广,将成为碳核算行业的一大市场机遇。“细化”指企业需要针对不同生产环节、运营环节做更细致的碳排放测量;“推广”指为原本不具备核算能力的产业链中小供应商建设碳核算的系统。“碳排双控”背景下,碳减排技术供应商将迎来巨大的市场机遇。
(转自:绿色低碳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