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5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精细化治理阶段,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臭氧污染的核心前体物,其治理成效直接关系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中小微企业作为VOCs排放的重要群体,因规模小、资金有限、技术薄弱,长期面临治污成本高、效率低、管理难的困境,成为VOCs治理的薄弱环节。在此背景下,我国最新环保政策聚焦这一痛点,大力推行VOCs“绿岛”模式,以“集约建设、共享治污”为核心,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技术规范和资金支持举措,推动中小微企业VOCs治理提质增效,成为时下环保政策领域最受关注的重点方向。
我国最新VOCs“绿岛”相关环保政策已形成“顶层设计+部门规范+地方落实”的完整体系,为政策落地提供全方位支撑。国务院印发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各地要结合产业集群特点,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推动VOCs集中高效处理,为“绿岛”模式推广划定顶层方向。生态环境部在对相关人大建议的答复中明确,将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范、资金等多方面引导VOCs“绿岛”建设,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明确“绿岛”项目建设的技术要求和治理标准,同时将“绿岛”项目建设纳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累计支持VOCs“绿岛”项目超100个,支持资金约8.8亿元,将符合入库要求的项目纳入储备库,由地方统筹予以支持,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环保投入压力。
在技术规范和监管配套方面,相关政策进一步细化标准,强化政策落地刚性。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发布《烟气集成净化专用碳基产品》等27项活性炭产品国家标准,以及《工业有机废气净化装置性能测定方法》等技术标准,对活性炭产品碘值、强度、吸附能力及治理设施风量、净化效率等参数作出明确规定,规范活性炭产品及配套治理设施的使用。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要求,明确VOCs治理用颗粒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800mg/g,蜂窝活性炭不宜低于650mg/g,活性炭产品销售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材料,从源头保障治理效果。同时,将涉VOCs企业、产业集群环境问题作为大气监督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夏季监督帮扶期间强化检查,重点查处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监测报告造假等问题,2024年以来共检查发现存在VOCs问题企业800余家次,督促解决相关环境问题2200余个,形成有力震慑。
地方层面积极响应最新政策,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出台配套文件,推动“绿岛”项目落地见效,形成多个可复制的实践案例。江苏、安徽等省份率先出台VOCs“绿岛”建设技术指南、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绿岛”项目的建设标准、运营模式和监管要求,引导产业集群集中建设“绿岛”设施。江苏省针对涂装、印刷等VOCs排放集中的产业集群,建设多个集中喷涂中心,吸引周边中小微企业入驻,实现VOCs统一收集、集中治理,不仅降低了单个企业的治污成本,还提升了治理效率,单个企业治污成本平均下降30%以上,VOCs去除率稳定在90%以上。安徽省聚焦活性炭回收利用难题,建设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实现废活性炭集中再生、循环利用,既减少了固体废物产生,又进一步降低了企业治污耗材成本,推动“绿岛”模式与资源循环利用深度融合。截至目前,全国已建设并投运各类VOCs“绿岛”200余个,覆盖中小微企业数千家,VOCs治理成效显著。
尽管最新环保政策推动VOCs“绿岛”模式取得初步成效,但在规模化落地过程中仍面临诸多瓶颈,制约政策效能充分释放。一是区域推进不均衡,东部地区产业集群密集、环保投入充足,“绿岛”项目建设进度快、覆盖面广,而中西部地区受经济发展水平限制,环保投入不足,“绿岛”项目数量偏少,部分产业集群仍未实现集中治污。二是部分“绿岛”项目运维管理不到位,部分地方重建设、轻运维,缺乏专业的运维团队,导致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偏低,甚至出现闲置情况,难以发挥应有治污效能。三是中小微企业参与意愿仍有提升空间,部分企业对“绿岛”模式认知不足,担心入驻成本增加、生产流程受影响,加之部分“绿岛”项目选址不合理、服务流程不便捷,影响企业参与积极性。此外,相关标准体系仍需完善,《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废活性炭热再生技术规范》等一批国家标准仍在制修订过程中,部分细分领域技术标准缺失,影响“绿岛”项目规范化发展。
推动VOCs“绿岛”相关最新环保政策落地见效,需聚焦瓶颈问题,强化协同发力,进一步优化政策实施路径。政策层面,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资金倾斜和技术帮扶力度,完善“绿岛”项目建设补贴政策,降低地方和企业投入压力,同时加快推进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填补细分领域标准空白,引导“绿岛”项目规范化建设和运营。地方层面,应结合区域产业集群特点,科学规划“绿岛”项目选址和布局,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入驻手续,降低企业入驻成本,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普及“绿岛”模式的节能降碳优势和政策红利,提升中小微企业参与意愿。此外,应强化“绿岛”项目运维管理,培育专业运维团队,建立常态化运维监管机制,推动“绿岛”项目持续稳定发挥治污效能。生态环境部门应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深化卫星遥感、走航监测、自动监测等现代感知科技手段应用,构建立体监督网络,严厉查处VOCs违规排放行为,同时加强对“绿岛”项目治理效果的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
VOCs“绿岛”相关最新环保政策的推行,既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推进的重要举措,也是助力中小微企业绿色转型的民生工程。随着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地方实践的持续深化和企业参与度的不断提升,“绿岛”模式将逐步覆盖更多中小微企业和产业集群,有效破解中小微企业VOCs治污难题,推动VOCs治理效率和质量双提升。未来,我国将持续优化VOCs治理相关环保政策,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政策协同和技术支撑,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政策保障,助力双碳目标落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