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7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 年)》(下称《行动方案》),明确到 2027 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需突破 1.8 亿千瓦,直接带动约 2500 亿元项目投资。这一宏大目标不仅标志着新型储能产业将进入爆发式增长期,更将推动城市能源系统与空间格局发生深刻变革,亟需探索新型储能赋能未来城市的重构路径。
国家行动方案:实现规模、技术与市场的三重跨越
《行动方案》确立了未来三年新型储能的发展蓝图:到2027 年,新型储能将基本完成规模化、市场化发展转型,技术创新与装备制造水平稳居全球领先梯队,市场机制、商业模式及标准体系实现成熟健全。
技术路径方面,《行动方案》强调构建多元发展格局:锂离子电池储能持续发挥主力作用,压缩空气、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飞轮储能等技术加速商业化落地,固态电池、重力储能、热储能、氢储能等创新技术则进入示范应用阶段。
市场机制建设上,《行动方案》鼓励新型储能全面融入电能量市场,推动“新能源 + 储能” 以联合报价主体身份一体化参与市场交易;同时引导其涉足辅助服务市场,加快建立容量电价机制与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完善市场价值实现渠道。
城市储能布局:从单一项目到协同化系统网络
未来城市储能布局将凸显多层次、网络化、协同化的核心特征。依据《行动方案》明确的应用场景拓展方向,城市需构建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三位一体的协同储能网络系统。
电源侧聚焦城市周边大型新能源基地,尤其是沙漠、戈壁、荒漠地区的清洁能源项目,通过合理配置储能设施,实现出力曲线平滑化,提升能源供应的可靠性。
电网侧重点在负荷密集接入、大规模新能源汇集、大容量直流馈入等关键节点,布局独立储能电站;同时针对配电网扩建受限区域或偏远地区,推广电网替代型储能解决方案。
用户侧则以工业园区、算力设施、商业综合体、光储充放一体化充电站为核心应用场景,通过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模式,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空间规划创新:地上地下联动,存量新建协同推进
未来城市空间规划需充分兼顾储能设施布局需求,推动地上地下空间高效利用,实现存量更新与新建区域协同发展。
《行动方案》特别提出“鼓励利用退役火电厂场地及送出线路,科学规划建设新型储能项目”,为城市存量空间盘活提供了创新思路。传统火电厂多位于城市或近郊区域,具备优质电网接入条件与充足土地资源,通过改造建设储能电站,既能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能,又能为城市补充急需的调节电源。
地下空间同样是储能布局的重要载体,地铁车站、地下综合体、人防工程等均可配套建设分布式储能设施,构建城市地下储能网络,进一步提升城市空间综合利用水平。
技术路线选择:差异化适配,多元化发展
不同城市需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与应用需求,选择适配的储能技术路线,形成差异化、多元化的发展格局。
《行动方案》明确,新型储能仍以锂离子电池储能为核心,但需不断丰富技术路线与应用场景,避免“一刀切” 的技术选择模式。其中,高密度城市中心更适合采用安全性能更优的液流电池、固态电池;工业园区与数据中心可通过高温储热、飞轮储能等技术满足大规模储能需求;港口与物流园区则可探索重力储能等创新技术的应用潜力。
氢储能作为长时储能与季节性储能的优质选择,尤其适用于存在大量可再生能源消纳需求的城市,能够提供跨季节、大规模的能量储存解决方案。
市场机制建设:从“成本中心” 到 “利润中心” 的转型
《行动方案》的重要突破在于强化新型储能市场机制建设,推动储能项目从“成本中心” 向 “利润中心” 转型。
城市需积极探索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多元路径,涵盖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多重价值实现渠道。其中,虚拟电厂模式可通过聚合分布式储能资源,参与系统调节与市场交易,《行动方案》也明确提出“研究推广新型储能以独立主体或通过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需求响应”。
各地需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支持政策,例如安徽省的分阶段补贴政策、广东省对储能备用容量按0.01 元 / 千瓦・小时给予补贴等,为储能项目搭建多元化收益体系。
安全与标准体系:全生命周期监管筑牢发展底线
新型储能规模扩张必须与安全保障能力同步提升。《行动方案》将安全管理置于重要位置,强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安全保障作为电化学储能发展的重要前提”。
城市需建立覆盖设计、建设、运行、退役全生命周期的储能安全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储能系统安全标准,强化消防设计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标准体系建设同样关键。《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加强关键领域标准制修订,推动国内标准吸收转化国际先进标准。城市应积极参与标准制定与试点工作,助力储能产业规范化发展。
实施路径建议:政策、金融、人才多维赋能
推动新型储能在城市规模化布局,需构建政策、金融、人才协同支撑的保障体系。
政策层面,各地应坚持规划引领,科学测算区域调节能力需求,统筹明确新型储能与其他调节资源的发展规模及布局,避免盲目跟风与低水平重复建设。
金融支持方面,需引导金融机构向新型储能领域企业提供贷款与利率优惠,探索通过融资租赁支持储能设备采购,推动开发针对性保险产品,拓宽融资渠道。
人才保障上,要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培育优势,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培养体系,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随着《行动方案》的逐步落地,未来城市将彻底告别能源被动消耗的传统模式,转型为主动掌控能源的管理主体。储能设施将与交通网络、绿地系统一样,成为城市基础设施的核心组成部分,与建筑、园区、电网深度融合,形成“细胞级” 能源调节单元,共同构筑韧性强、绿色低碳、高效运转的城市能源系统。
(转自:中国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