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3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湖北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管理规程(试行)》(鄂环发〔2025〕9号),为进一步规范EOD项目全流程管理,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美丽湖北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路径,在湖北省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动能。自2020年国家启动EOD试点工作以来,湖北省积极探索、系统推进,在项目储备、生态治理、产业融合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全国首批启动省级EOD项目储备工作,实现了全省地级城市项目全覆盖,为EOD模式实践创新提供了“湖北经验”。
三大成效凸显EOD模式湖北实践成果
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湖北省通过35个EOD项目,谋划筹集超200亿元的金融投资,既有效减轻政府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压力,又成功解决一批群众关切的生态难题。丹江口水库及入库支流治理、长江宜昌段与荆州段生态修复等项目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其中,黄冈市遗爱湖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入选2025年长江大保护优秀实践案例。
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方面,湖北省积极实践“生态+产业”融合路径,EOD项目带动生态文旅、生态农业等依赖型产业发展,预计拉动产业投资近千亿元。宜昌市夷陵区获7亿元贷款用于长江及运河沿线文旅康养产业升级,随州市曾都区8.1亿元贷款支持蔬菜基地与红色文旅项目建设,实现“生态美”与“产业兴”的良性互动。
在区域经济赋能方面,多地依托EOD模式实现产业提质增效。孝感市临空经济区获9亿元贷款升级首衡城园区,构建辐射华中6亿人口的食品供应链网络。鄂州市鄂城区15亿元EOD项目推进武昌鱼全产业链数字化升级,打造武昌鱼数字化交易中心,为传统产业注入绿色发展新动能。
三大创新举措构建EOD模式推进体系
积极构建全周期规范制度体系。2023年10月,湖北省启动省级EOD项目库建设。2025年6月,湖北省五部门联合出台《湖北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管理规程(试行)》,对EOD项目入库前期谋划、申报评估、实施中后期评估监督等全过程进行规范,重点支持“小而美”项目,贴合湖北省情实际。
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高效推进合力。湖北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治理方案把关与成效评估,发改部门主导项目核准备案,人行等制定绿色金融政策,金融机构全程参与资金管理。通过预储备项目库机制,邀请国开行、农发行等提前介入项目谋划,提升金融支持效率。
金融赋能机制实现精准滴灌。湖北建立“项目库+牵头行”制度,推动金融机构运用绿色金融产品提供差异化支持,对重点项目给予评审优先、利率优惠、期限延长等政策。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探索节能降碳挂钩贷款。生态环境部门与多家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形成多元化融资支持体系。
三大建议推动EOD模式走深走实
为进一步深化EOD模式实践,提出系统性推进建议。
在项目谋划阶段。组建跨领域专业团队立足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和市场需求,科学论证项目产业定位和实施路径,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切实防范投资风险。
在市场对接环节。通过政府网站、媒体主动公开项目信息,根据市场反馈优化项目实施方案,提升项目的可行性与可融资性,鼓励金融机构提前开展尽职调查,以市场化思维推动项目落地。
在金融创新方面。探索差异化的金融支持路径,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项目贷款条件,提高融资效率。探索以项目资产、环境权益等为抵押的融资模式,拓宽民营企业参与渠道,鼓励民营资本参与。
从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到湖库水质提升,从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湖北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原则,以EOD模式为抓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绿色发展协同共进,全面深化美丽湖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