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8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基于市场的节能新机制,兴起于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的市场经济国家。历经多年发展,在全球多个地区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推动节能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美国是合同能源管理的发源地,也是该产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美国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为其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例如,制定建筑物节能标准与法规、环境保护法案、能源审计标准等;各州政府制定由电力公司实施、节能服务公司(ESCO)参与的综合资源规划法案。1992 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议案,要求政府机构与 ESCO 合作进行合同能源管理,实现节能目标,且不增加政府预算。同时,美国 50 个州内的 46 个州通过对合同能源管理的立法,要求州内政府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该方式进行节能改造,并公开招标项目信息。目前,美国合同能源管理已广泛应用于交通信号系统、污水处理厂、路灯、水表系统等诸多领域。
加拿大政府同样大力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1992 年,加拿大实施 “联邦政府建筑物节能促进计划”,旨在助力各联邦政府机构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开展办公楼宇的节能工作,并设定了 2000 年前联邦政府机构节能 30%的目标。此外,加拿大多家大型银行积极向节能服务领域倾斜,对客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后,优先给予资金支持,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保障。
在欧洲,各国节能服务公司于20 世纪 80 年代末期相继出现。以西班牙为例,政府制定发布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私人投资者投身热电联产和风力发电项目。西班牙还依托政府能源研究机构,积极探索项目融资、合同能源管理和项目风险管理等经验,项目成功运行后,主动退出市场,将发展空间留给私营公司,有力地推动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场化进程。德国则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生产节能产品和设备的企业实施减免税政策,对采用节能设备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极大地提高了企业采用节能措施和设备的积极性。
新兴经济体国家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方面也成果显著。印度的许多银行在部分产业启动了小型能效项目规划,并计划逐步扩大规模;巴西通过公用事业公司的收入设立开发保证基金,为推动合同能源管理、降低生产能耗搭建了资金平台。
总体来看,国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呈现出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大、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应用领域不断拓展等特点。这些成功经验为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宝贵借鉴,有助于全球节能事业的进一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