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5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举行小黄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启动仪式,与会领导和企业代表进行了植树复绿活动,现场还对2024年不予处罚的企业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宣贯和警示教育,发放了宣传手册。这是新北区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创新突破方面作出的积极探索。
2018年起,我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明确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承担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2020年,新北区成立了区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协调小组,建立由新北生态环境局牵头、公检法等部门属地政府共同参与联动、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撑的机制。近年来,新北区严格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工作原则,通过实施生态浮岛工程、河道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便民汽车充电桩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截至目前,已对173家案件启动赔偿,金额700余万元。
生态浮岛。
史陈家村便民汽车充电桩。
2024年以来,新北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机制,继续深化与公安部门、检察院等多部门联动参与,强化对疑难案件推进力度,对磋商过程中出现的赔偿义务人经济困难的情况,探索以担保为依托、分期缴费的灵活缴款模式。制定出台了《新北区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流程》,严把线索调查、启动索赔、签订协议等七个关口,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加快赔偿进程,减轻企业负担。推进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同步化,树立“一案双查+生态修复”理念,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探索有利于受损环境恢复的磋商和执行方式。与龙城建设公司磋商,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合作协议》,努力打造集生态修复、多元治理、普法宣传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生态保护示范样板,不断提高生态修复率。
废桶案磋商现场。
下一步,新北区将以小黄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为平台,通过树木种植、充电桩、公益劳动、生态环境宣传等修复方式,为新北区辖区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提供多样化的替代修复场景选择,充分发挥生态修复、警示教育、法治宣传等功能,助力建设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