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约有20%至30%的校园内存在大量可节能空间。今年,中教能源研究院与四个学院合作,针对这些学院的能源管理进行了优化,涉及的总能源费用高达16800万元,一年内可节省约3350万元的能源费用。节约下来的这部分费用,双方进行效益分享。黄刚表示,例如图中红色部分代表学校获得的节能收益,而绿色部分则代表企业的收益。这种合作模式不仅直观易懂,而且账目清晰,便于双方进行核算与分配。
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开展能源审计,以托管项目实施前1至3年为基期,以涉及的空间区域、用能系统为边界,对能耗水平进行诊断分析,并出具能源审计报告,确定能源基准。
一般情况下,托管项目适宜按照服务类型进行采购,以托管费暂估价(可根据托管期限内各项能源资源及运行管理相关费用的总支出估算得出)作为最高限价,,按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确定采购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结果与节能服务公司签订托管项目合同,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不超过10年。
在项目托管期限内,公共机构要定期掌握用能设备设施运维状态、各项能耗及能源资源费用等项目运行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对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托管期内,如果托管项目边界范围、用能设备设施、用能人数、能源资源费用价格等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托管期届满前1个月,节能服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能源资源系统进行全面检修,保证用能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公共机构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托管项目整体效果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托管期内公共机构要加强对相关用能设备设施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公共机构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将托管费用列入单位预算。公共机构按照托管项目合同约定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托管费用,视同能源资源及运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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